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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显快讯
【商显标讯】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学楼LED显示屏改造招标
2016-07-29 15: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学楼LED显示屏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 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是取得制造商(销售总代理商、地区销售部门、分公司无效)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经销商(二者选一); 4) 所投产品制造商需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学楼LED显示屏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713-987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YZB20161028)
 
  3、预算编号:00-16-3612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思楼LED显示屏更新(原教学楼A、D楼二个屏),大屏显示尺寸为:2160mm(高)×2880mm(宽),包含显示屏体、控制系统、计算机系统、视频处理系统等,学校管理人员可通过主控电脑控制LED显示屏进行发布,也同时与学校学生服务中心信息发布系统对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项目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供货、调试、验收合格通过。
 
  7、采购预算金额:593560(国库资金:59356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7-2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8-05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并提交有效年检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被授权人身份证; 6)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注: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须自2016年07月29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08月05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网上报名,并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并请先电话确认)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至上海市宜山路770号1号楼601室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本项目的标书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8-19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8-19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宜山路770号1号楼6楼会议室二
 
  2、开标地点:上海市宜山路770号1号楼6楼会议室二。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 、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来源:互联网


联系人:秘书处 座机:0755-23303709 传真:0755-23303709

手机:18127078706邮箱:12436049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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